台灣農業的選擇 : 企業化大農 或 精緻化小農
國家政策 (主流) : 大佃農小地主
1949年以來,台灣與中國的農業土地政策,都形成耕者有其田的小農制。因為受限於每個農耕者的經營規模,農民不易投資生產設備 (機械化、自動化)。為了提升生產效率,依循目前全球經濟主流,循著農業用地產值的最大化來規劃。因此,兩岸推動的農業很自然都傾向於【大佃農小地主】。藉由契約耕作的方式,將分散的土地集中,共同成立合作社,或委託資本較雄厚的個人或團體來經營。
農業
- 以單位面積的產值尋找最佳策略。
- 針對大宗農作物。
- 生態永續考慮的優先性被排擠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
這是一個交流"天然農業"的園地